时间:2018-09-27 | 栏目:热门话题 | 点击:次
2018年,脱贫攻坚迎来三年冲刺,如何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如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如何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根据之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能源领域脱贫攻坚的多个任务事项作出新的部署。未来三年,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动力,能源电力将继续在三年攻坚中起到重要作用,能源电力企业也将以农网改造、光伏扶贫等多种形式继续履行能源电力扶贫责任。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攻坚
“脱贫攻坚最难的就是深度贫困地区,所以说我们的各项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都要倾斜。”在8月20日国新办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本次《意见》最核心的理念,是一定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
《意见》显示,实现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是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目标之一。事实上,随着配电网建设改造的积极推进、新一轮农网的改造升级,截至2017年底,我国贫困村已基本通动力电,惠及3.35万个村庄。
从“基本”通动力电到“全部”通动力电,能源领域脱贫攻坚应当聚焦在何处?《意见》明确,未来三年能源电力扶贫的关键任务将集中在着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具体任务有:加强“三区三州”电网建设,加快解决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质量偏低等问题,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启动实施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引导电网企业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等。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显示,西藏的2万个贫困自然村将作为下一步农网改造升级的重点地区,预计于2020年实现通动力电。
“无论是政策上还是资金上,我们都将向‘三区三州’倾斜。”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我国将分两批安排总投资405亿元用于中西部26个省(区、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其中,12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中,50.9%用于支持“三区三州”,其余部分也要求中西部各省(区、市)用于所在省份的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及其他贫困地区。
推进光伏产业扶贫 防止“盲目跟风”“一刀切”
《意见》同时提出,要从大力实施电力扶贫行动等4个方面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除了要实现2020年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以外,另一重要举措则是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意见》特别强调,应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在条件适宜地区,以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
打开能源电力企业脱贫攻坚的成绩单,作为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和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光伏扶贫已取得稳定带动群众增收脱贫、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改革“一举多得”的效果。截至2017年底,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补助目录项目553.8万千瓦,覆盖贫困户96.5万户。
针对下一步工作,《意见》指出应注意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要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要求各地应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
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指出个别地方存在“一光了之”“一哄而上”等现象,要求各地统筹考虑本地区光照、接网和资金条件,合理定位光伏扶贫实施目标。
“5·31”光伏新政对光伏发电价格机制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该新政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可以预见,在光照资源较好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将更好地保障贫困户收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