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8 | 栏目:规则章程 | 点击:次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5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3万元/年
理事单位、监事单位2万元/年
会员单位3000元/年
个人会员免费。
二、协会向会员提供的基本服务:
1、由北京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颁发证书、铜牌、网站发布会员信息,优惠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2、由协会定时推送免费的行业内热点信息及相关分析;
3、提供行业培训、国际交流、项目合作机会等。
4、优先参加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制修订工作,参与标准宣贯工作;
5、具有向协会咨询有关国家政策、法律、项目信息等事宜的优先权。
6、优先参加电力行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7、提供电力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前期技术指导、申报及初审工作。
8、享有协会各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