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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13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8月4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布通知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通知显示,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3.4分、3.33分,一年可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约7.9亿元。同时,陕西电网实现了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榆林电网取消了优待类电价,实现大工业用电同价。此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