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般工商业两部制电价下调0.078元/千瓦时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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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般工商业两部制电价下调0.078元/千瓦时

时间:2018-11-14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

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两部制目录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一般工商业电价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7.8分钱(含基本电费)。

《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是指除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余用电,其中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以下简称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容量在100(含)-315(不含)千伏安之间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力用户(含低压两部制用户),可自行选择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或单一制目录电价。具体可由用户向电网申请办理,并自申请后下一计费周期执行,变更周期不少于6个月,暂未申请办理的电力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调价自2018年9月份电费账单抄表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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