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活力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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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活力

时间:2017-05-22 | 栏目:热门话题 | 点击: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行业各方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畅通融资渠道,并明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旨在进一步发挥能源投融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
    《意见》首要任务就是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明确今年上半年内要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
      “要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首先要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建立公平竞争的平台,清单制度是很有好处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
    《意见》还要求能源行业政府发挥好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明确能源领域政府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网改造、煤矿安全改造、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并提出重点在城镇配电网、农村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城市燃气管网、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设施等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去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革创新能源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近日,中国电力新闻网以及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发起关于“怎样保障能源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的话题征集活动。调查结果如下图所示。


 
 
      相关专家认为,更重要的是要进行体制机制、混合所有制等配套改革,这样才能吸引民企参与。《意见》提出,要加快能源体制改革,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措施,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油气行业上游勘探开发领域改革等试点工作,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采、市场准入,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完善油气加工环节准入和淘汰机制,推动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推动能源价格改革,完善油气产品定价机制,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积极鼓励国有能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社会资本在能源领域开展投融资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部分受访者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浙能财务公司方杰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明确能源行业政府投资的引领作用。能源行业是一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先期投资大、牵涉面广、惠及面大等特点,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引领能源行业投资,可以统筹规划,全局考虑,同时具有较大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后续其他社会资本进入能源行业起到带头作用。
      第二,建立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能源行业融资方式。能源行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投资资金较大,依托于政府初始投入和企业自身资金不足以实现规模化发展。需要积极引入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直接融资、私募基金、银行信贷、保险资金、国际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和资金,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提供政府机构一定程度的增信措施等强化金融机构对能源行业投资项目的重要性认识。
      第三,搭建能源领域多边政府间合作平台,建立健全能源行业“走出去”协调服务机制。搭建多层次的能源领域政府合作平台,与国家、区域、城市等多个层级建立合作机制,引领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能源企业走出去。与国际金融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分享项目信息、风险控制措施以及项目融资、保险、结算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与国内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在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出境、利润分配以及税务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向汉文认为,这次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主要是能源的能源基础网络搭建和合理化改造,这些领域普遍存在一次投入大、收益见效慢等问题,必须调动社会各方资本力量全面参与,可通过政府主动与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洽谈合作鼓励民营资本投融资的积极性,多部分资金需求过大的项目还可通过适当推行股份制的形式争取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切实发挥政府职能主导、社会最广范围资本合作的良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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