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职称答辩实施办法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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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答辩实施办法

时间:2021-05-17 | 栏目:评定政策 | 点击:

正高级职称答辩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专业水平,鼓励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适应人才强企战略需要,在正高级职称评定工作中实行统一答辩,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国网人才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各单位和其他履行国网人才中心职称评定工作程序全过程以及委托评审单位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申报者。

第三条  正高级职称答辩(以下简称“答辩”)按照各专业类别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以分支专业成立答辩专家小组,由各小组组长组织对本组申报者进行答辩。答辩专家小组的组成,由国网人才中心与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答辩的总体流程:申报者自述、答辩专家提问及申报者答辩、专家点评、小组评价。

 

第二章  答辩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  确定被答辩者。依据各系列《评审条件》,通过各主管单位复审且在电力人力资源网公布的入围当年度正高级职称申报者,为参加被答辩者人选。

第五条  成立答辩专家组。由各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成立本专业正高级职称答辩专家组,并根据本年度申报者具体情况可分为若干答辩小组,筹备答辩具体工作。

答辩材料审阅。由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专家在正式答辩前对被答辩者的材料进行预审。通过审阅被答辩者材料,了解其基本信息、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重点研读被答辩者提交的代表论文、突出业绩和成果材料。以重点研读的内容为主,针对每名被答辩者分别书面初拟3-5个答辩题目。

第六条  答辩报到。被答辩者按答辩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答辩。

第七条  答辩前准备。被答辩者根据公布的答辩时间表,于本人答辩开始前30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室。工作人员请被答辩者进入答辩室之前,被答辩者要出示相关证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被答辩者进入答辩室后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无声状态。

第八条  开展答辩。每名被答辩者答辩时间为20分钟左右,流程主要包括申报人员自述、答辩专家提问及被答辩者答辩、专家点评三个主要环节。

被答辩者自述环节不超过3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专业学习和专业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方向和成果、业绩贡献、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前景和趋势的认识和学习情况、以及对本人今后专业工作的计划和设想。被答辩者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

答辩专家提问及答辩环节15分钟左右。答辩专家向被答辩者提出答辩问题,由被答辩者现场作答。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追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被答辩者的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答辩专家同时做好书面记录。

答辩专家点评环节2-3分钟。由答辩专家当面向被答辩者对答辩表现、专业水平进行客观、全面的点评。

第九条  被答辩者离场。答辩结束后,被答辩者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且立即自行离开答辩会议场所;不得在答辩所在地无故停留;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尚未完成答辩的其他被答辩者交流答辩相关内容。

第十条  小组评价。各小组的被答辩者完成答辩并离场后,答辩专家对组内各被答辩者答辩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和综合评价,由每名答辩专家依据本专业答辩标准和答辩专家评价意见表(另发)的具体条款,独立对组内所有被答辩者进行书面评价,作为小组评价结果,待提交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用。

第十一条  答辩监督。答辩期间,由国网人才中心统一安排,向每个专业组委派或指派若干名观察员,监督并参加各专业答辩组相关辅助工作。

 

第三章  各专业系列答辩标准

第十二条  档案系列。有广博的档案学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对档案学理论研究有较深的造诣,提出过重要的有独创性的专业理论见解;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熟悉国内外本学科及主要相关学科的科学管理、技术水平、研究动态、市场信息以及发展趋势,掌握发展前沿的状况。

第十三条  卫生系列。精通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见解;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把新技术、新理论应用于临床和科研实践。

第十四条  新闻系列。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全面掌握与新闻专业有关的电力法规与电力政策及电力专业基本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水平和发展趋势,并有较深刻的认识和评论;较全面掌握新闻采访、编辑、美术、摄影业务及专职工作的各种专业技能和技巧;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或艺术知识;熟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

 

第四章    

第十五条  正高级职称答辩组织和实施全过程,将始终坚持职称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开展,答辩专家、被答辩者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答辩工作纪律,确保答辩过程的规范性和答辩结论的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网人才中心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正高级职称答辩实施办法 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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