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30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
《通知》指出,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生产制造相关装备和产品的企业2019年度预拨免税进口额度相应取消。
《通知》还明确,《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7〕39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