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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电力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19〕80号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9-12-03|浏览次数:

国能发安全〔2019〕80号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电力系统防范应对低温

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冰灾影响,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电力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19年11月20日

关于电力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

冰冻灾害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下简称冰灾)工作,全面提升电力系统防范应对冰灾能力,有效防范因冰灾导致大面积、长时间停电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冰灾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完善防冰抗冰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为主、保障重点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指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用户配合的电力防冰抗冰工作组织体系。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指导,电力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各方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电力系统防冰抗冰工作效能。

二、优化防冰抗冰电力规划

要合理规划输电网架,新建重要线路和重要变电站尽量避开重、中冰区及覆冰后人员装备不易到达地区,重要输电线路应避免通过既有密集通道;输电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重要输电通道的跨越点宜避开重、中冰区和易舞动区。要优化抗冰保障电源布局,重要负荷中心电网适当配置应对冰灾大面积停电的应急保安电源,确保特殊情况下“孤网运行”和“黑启动”能力。

三、合理提高抗冰设防标准

要收集线路走廊相关区域的微气象、微地形资料,结合对历次冰灾影响区域分析,滚动修订冰区、舞动区域分布图。要建立健全电力系统防冰抗冰设计及相关标准体系,规范指导抗冰工作;对冰区、舞动区域中重要线路等设备设施,因地制宜提高抗冰设防标准。

四、加强设备设施抗冰建设和改造

对新建设备设施,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设防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依据冰区等级和设备设施重要程度,合理配置覆冰监测、融(除)冰等装置。对在运设备设施,电力企业要突出重要线路、线路重点区段、重要电力通信光缆等,结合当地冰情特点,开展差异化技术改造。相关单位要做好建设和差异化改造相关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设备设施保护和运行维护

电力企业要组织排查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竹、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等,并配合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及时整治;要加强冰灾易发地区重要电厂、输电线路、重要枢纽变电站(换流站)、电力通信网(光缆)等设备设施防雨雪冰冻的日常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覆冰监测装置、融冰装置等抗冰装备检修维护。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做好运行维护,及时排查整治隐患,确保能随时投入使用。

六、强化防冰抗冰预案管理

电力企业要综合考虑设备设施覆冰可能造成的线路舞动、绝缘子闪络、倒塔(杆)断线、风机覆冰等风险,科学编制防冰抗冰应急预案。采取不同形式开展防冰抗冰应急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强化应急演练评估总结,针对演练暴露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科学性、可行性。

七、加强抗冰抢险队伍建设

电力企业要建立具有抗冰专业特长、能够承担重大抗冰抢险任务的电力应急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冰灾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融(除)冰技术等教育培训,提高抗冰队伍处置冰灾能力。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要加强防冰抗冰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专家应急会商、辅助决策等作用。相关单位要发挥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提升社会综合抗冰救援能力。

八、加强抗冰物资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要做好融(除)冰、应急发电等特种装备和后勤保障装备等应急物资的配备、储存和管理,建立健全抗冰应急物资装备的生产、调拨、配送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物资供应和装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冰灾期间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通信基站应急电源配置和维护,保障灾害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九、加强防冰抗冰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新型融(除)冰、防舞动等装置研制,开发新型防冰材料,强化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卫星遥感、雷达、直升机、无人机巡检等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精细化预报和智能预警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泛在电力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抗冰抢险电力应急指挥决策科技支撑水平。

十、做好冰情监测预警

电力企业要加强在线监测和人工观冰,视情提高冰情监测频次,及时掌握电力设备设施冰情发展趋势;加强发电用煤、油、天然气等燃料及环保设施消耗材料供应监测。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跟踪关注与电力系统运行相关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信息,加强冰情信息分析研判;预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灾害影响时,及时发布冰情预警信息。

十一、做好冰灾防范准备

电力企业预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等事故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视情况告知重要电力用户,及时部署落实各项防范准备工作。严格电网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从应急队伍、物资装备、融(除)冰装置、自备应急电源、有序用电等方面做好准备,落实保障及防范措施。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提请地方政府积极做好公共秩序维护,以及供水、供气、供热、通信、交通等应急准备。

十二、科学组织融冰除冰

电网企业要跟踪研判冰情发展趋势,综合分析重要输电线路、枢纽变电站等设备设施覆冰情况,评估冰情对电力安全的影响,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组织融冰除冰工作,力保主网架结构完整。发电企业要根据设备设施覆冰情况及时启动融冰除冰,保证重要设备设施安全。

十三、强化抗冰应急措施

覆冰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用户供电造成影响时,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开展会商,统筹做好抗冰应急工作。电网企业要动态调整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发电企业要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按照电力调度指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启用自备电源,合理安排用电。

十四、协同高效抢修复电

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协调气象、交通、通信、油气、林业等部门为电力应急抢修提供支援;加强道路运输、交通秩序协调管理,为抗冰抢险保供电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全力抢修受损设备设施,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在不具备抢修条件时,及时调集应急发电装备,全力保障灾区居民基本用电。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做到抢险不冒险,保证抢修人员安全。

十五、统筹做好信息发布

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动态掌握电力设备设施、电力用户受灾及供电恢复情况,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发布停电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深入开展灾后评估

冰灾结束后,要从电力规划、设防标准、建设施工、系统运行、设备设施质量和管理、应急处置、电源配置、融(除)冰装置配备等方面,全面系统开展冰灾处置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升电力系统防范应对冰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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