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后,华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贯彻文件要求,积极研究落实措施,印发《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主体责任、助推八大工程、安全文化引领,实现本质安全”的工作思路,推动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在华北区域落地生根。
实施意见要求华北区域电力企业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要以习总书记“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引领,强化安全文化导向和约束功能,推动强制安全行为逐步向自觉安全行为转变和提升。
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区域电力安委会平台的联系和纽带作用,鼓励区域内电力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引领、安全诚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能力提升等八大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完善电力安全诚信评价机制和标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关键措施,全面推动华北区域电力行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施意见还要求各电力企业完善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和对标机制,实现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019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内电力企业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电力企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果,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氛围,全面推动安华北区域全生产工作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