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通法改〔2017〕12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能源软科学领域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能源软科学评审提供支撑,依据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和《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增补,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范围:在能源经济、能源管理、能源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声誉,且长期从事能源规划设计、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
二、征集方式
采用定向征集与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定向征集单位名单详见通知附件2。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业务能力
1.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2.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熟悉能源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定期参与能源软科学及相关领域课题、技术成果研究,能胜任评审工作。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评审相关的监督管理。
(二)综合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践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
2.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其他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方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专家自荐或者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个人申请的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个人申请”并署名,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盖章),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寄送申报材料并发送电子邮件。
(三)选用管理
1.根据申请人或被推荐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对所有专家个人的详细信息,严格保密;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并对专家参与评审情况备案记录。定期对评审专家进行更新,推动评审专家能进能出。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邮 编:100824
联系人:刘一龙
电 话:010-66597499
传 真:010-66026865
邮 箱:fagaisi@nea.gov.cn,expert@chnergy.org
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