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网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协会工作站2024年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职称工作站将开展2024年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初级职称认定条件分为“基本资历”“专业能力”“继续教育”三部分。
(一)基本资历
认定助理工程师,须具备理工类专业学历背景,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二) 专业能力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
(三)继续教育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需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职称认定前1年(2023年)的继续教育年度总学时90学时不达标的,不得申报,具体要求按照前述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报名)阶段
申报者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站(www.cphr.com.cn),进入“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认定专栏”进行网上申报。
1. 网上注册。申报者进入“个人用户申报入口”点击“立即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设置个人登录密码。网上注册时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区域电力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北京市电力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2.信息填报。申报者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照“认定专栏”信息填报页面所提示的各项要求正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数据提交。在数据填报无误后,申报者通过“提交数据至申报单位”功能将数据提交至申报者所属协会工作站(申报单位)。
4.准备初审材料送审。申报者提交网上初级数据,协会通知网上初审材料通过后,应在“认定专栏”中打印《职称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2份、《申报职称公示表》和《材料清单》各1份,连同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合并装入档案袋,并将材料清单贴在档案袋上,形成全套纸质材料。申报者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原件报送申报者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审核阶段
1.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
由单位对申报者基本情况(《认定表》中表1至表7和《材料清单》以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与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认定表》表9和表10审核意见处填写“情况属实”并盖章。
所在单位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表》需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装入贴有《材料清单》的档案袋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送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2.协会工作站审核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收到所在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后,对照申报者提交的网上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数据与申报材料一致并具备“基本资历”后,在《认定表》表11处填写意见并盖章,将《认定表》第6页(表9-11)彩色扫描后上传至系统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者数据提交至国网人才中心,纸质材料由协会工作站留存备查。
(三)评审认定阶段
评审工作拟于8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
(四)结果公示阶段
评审工作结束后,国网人才中心将于“认定专栏”中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国网人才中心将取消申报者当年度的考核认定结果,并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五)正式发文认定阶段
国网人才中心将以函告的形式将职称考核认定结果通知到协会工作站,并为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资格的申报者制作《职称证书》。
四、费用标准
申报同一专业、同一级别按一次性收费,由协会工作站收取评审费及资料整理费,总费用为600元/人。送交纸质材料时通过现金形式缴纳至协会工作站。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职称评定工作本着自愿原则,面向协会会员单位开展,不接受非会员单位申报。
2. 申报者需提交“个人诚信申明”,对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国网系统职称证书在各地市适用范围不等,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视需求自愿申报。
4.各单位对职称评审政策有指导需求的,协会可根据需求组织专项培训。
六、联系方式
1.协会工作站联系人:
杨老师010-83670369 王老师010-83670372
协会地址:北京市科兴路3号北楼5层
2.考核认定专栏(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3378682/63386832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