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组织机构
协会荣誉
关于我们
专家名录
联系我们
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动态 >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撤销内蒙古北方能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的决定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10-12|浏览次数:

华北监能许可〔2022〕43号




内蒙古北方能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5月向我局申请并取得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1〕37号)要求,我局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对你单位开展了事中事后核查,发现你单位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业绩不符合许可条件。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你单位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许可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2年10月11日


Copyright © 2019-2020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主办: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承办: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维护: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