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核能国际合作工作需要,为推动核电“走出去”工作,依据财政部和我局有关规定,拟开展2019年度“核电海外开发及核能合作履约经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圆满履行研究任务能力,在近5年内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申报人应具备课题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课题工作基本要求
课题工作内容要对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课题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资助,工作成果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课题工作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请选择可在8月5日前送达的邮递方式,晚到恕不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国家能源局核能国际合作项目任务申报书》,提出课题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绩效目标、经费预算及测算说明、主要参与人员情况等。
3、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随同申报主体与申报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hediansi@163.com,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核电司010-68555876,68555874。
二、课题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
三、课题执行时间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二)我局将在8月发布入选公告,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寄出或发邮件后,可与联系人确认。
(二)关于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