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安监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有关企业要组织所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风险评价报告,并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报送工作,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时间间隔最长不能超过18个月。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防止油气输送管道与市政地下管网、公路、桥梁、航道相互交叉、穿越或跨越时形成安全隐患;采取提高日常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设备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阻止违法施工作业行为;组织排查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塌陷、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相关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及时发现并处置油气输送管道泄漏事故事件。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切实落实管道保护责任,严防因第三方施工损坏油气输送管道引发事故;检查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油气输送管道本体、附属设施和周边环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提升管道本体质量安全水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未采取风险评价和风险消减措施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以及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其他经营主体。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及时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制定泄漏警戒和人员疏散方案,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事故事件影响后果升级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