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要求,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17年7-8月对辖区内持证企业开展了许可条件自查工作。
按照要求,在全过程监督下,2017年6月14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利用计算机系统,对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持证企业随机抽取出了206家做为自查对象。6月底,下发了《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2017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华北监能资质〔2017〕307号),要求抽取出的企业通过我局许可信息平台完成自查报告等报送工作。
截至8月底,经审核汇总,完成自查报告的企业占比超过85%,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与往年相比大幅度下降。
下一步,对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加大后续监管力度。一是在局官网通报未提交自查报告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后续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二是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原资质标准的,重新核定许可等级和类别;三是办理延期、升级等许可变更业务时,需要提供完整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