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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7月-2017年3月供电监管报告》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

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开展了全国供电监管工作。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7月-2017年3月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本次供电监管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从全国3007家供电企业中,选取了23家省级、108家市级、149家县级共计280家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从监管情况看,各供电企业基本能够落实监管要求,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督促问题整改,提升监管有效性。针对《2015年7月-2016年3月供电监管报告》披露的问题和具体点名的案例,在相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的督促下,各供电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报告》通报了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基本整改完成。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管针对性。《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结合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集中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核查,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合法权益。

力求案例确凿,维护监管权威性。本次监管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反复核实,最终归并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共计17个专栏37个典型案例,同时对问题企业明确点名,力求披露问题的准确性,着力维护监管的权威性。

《报告》指出了部分地区和供电企业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两率”管理薄弱,供电质量有待提升;业务办理不规范,供电服务水平不高;供电能力不足,网架结构薄弱;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用户受电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给出了具体监管意见和整改措施。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将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对披露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推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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