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系统治理,2017年7月2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就内蒙古阿拉善电业局“7·7”人身死亡事故,约谈了该局主要负责人,听取其对事故发生、调查处理等情况的汇报,并提出监管要求。
2017年7月7日,陕西中洲电力建设公司在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阿拉善电业局10kV智能断路器改造工程中,更换9103市政一回线主线路20号杆真空断路器作业现场拆除副杆时,发生倒杆事故,造成该公司一名人员死亡事件。
内蒙古电力公司和阿拉善电业局汇报了事故发生经过、初步原因分析、善后处理和事故暴露的问题,及制定实施的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华北能源监管局内蒙办负责同志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做好人员教育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细致地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妥善处理好赔偿等善后工作。二是要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外包工程管理工作。要进一步从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质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现场施工风险管控等工作,严禁“以包代管”、违法转包。三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年”等专项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各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做好七十周年大庆保电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保电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全面开展各重要活动场所供电隐患排查工作,做好保电物质装备的准备工作,确保自治区七十周年庆祝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阿拉善电业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努力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事故后续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同时按照“四不防过”原则,对有事故负责任人进行处理。加强后续施工企业跨区备案等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的要求做好电力安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