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上午,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华北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许可,成为华北区域内第一家具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这标志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后,售电改革试点在华北迈出实质一步。
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2016年确定的105家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试点项目之一。 该公司前身为天津保税区天保电力公司,于1992年成立。在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约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拥有2座35kV变电站、4座10kV开闭站和约140公里的10kV配电网络,是典型的产业园区供电公司。配电网以10kV环网供电为主、低压供电为辅配给用户,正式用户约100余户,年用电量约为3亿千瓦时。根据中发〔2015〕9号配套文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将按照能源监管机构要求,主动接受监管,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运行安全、可靠,确保用户平稳用电,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用户体会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华北能源监管局继续关心、支持、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华北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天保能源公司,一是要做好示范带好头。天保能源取得电力业务(供电类)许可资质,与电网企业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在区域内要履行保底供电责任;要在提高企业为用户做好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落实监管各项要求,做好带头示范。二是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主动自觉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在生产安全、市场秩序、供电服务、报送数据等方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部门密切地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做好表率。
天津市政府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天津市发改委、工信委、港保税区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多次沟通、大力支持,为满足许可条件奠定了基础;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委员会认真按规定全面审核,作出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