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赴天津市电力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来源: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时间:2017-03-14|浏览次数:
3月11日-12日,为督促电力企业深刻吸取内蒙古锡盟-江苏泰州特高压输电工程(津1标段)“3•1”人身伤亡事故教训,华北能源监管局组织专家成立督查组,分别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送变电工程公司、锡泰工程业主项目部以及施工项目部进行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流转及领导批示落实、吸取“11•24”事故教训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应急管理、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执行、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华北能源监管局要求天津旭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天津送变电工程公司在华北区域参建的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一律停工整顿,整顿完成后经批准后方可复工;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分析事故暴露的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现场安全隐患,严格施工队伍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再培训再教育,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违章作业和“以包代管”,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举一反三、严格整改闭环,要以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履责到位;要克服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提振职工士气,变压力为动力,切实做好“两会”保电和信息畅通,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稳定和电力供应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