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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四川电改试点方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次数:

 2016年8月,《四川省深化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一年来,四川省立足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立足压实压紧改革责任,构建符合省情实际的电力体制改革制度安排,构架有利于四川省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体制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一、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相对完备的制度框架。

建立健全电改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设立省领导牵头的省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四川省实际,研究制定了“1+5”电力体制改革制度安排。“1”就是全省电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5”就是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和售电侧改革等5个专项改革方案。

二、着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新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形成四川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价格水平测算方案。今年7月,国家已正式核定四川电网2017—2019年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输配电价新的形成机制在四川省基本实现。按静态测算,输配电价改革将释放年度改革红利27.8亿元。与同步推出的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政策叠加后,四川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可降低1.81分/千瓦时。

三、着力发用电计划改革,建立健全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建立优先购电制度,并结合电改推进情况,逐步缩小优先购电范围。建立优先发电制度,各类优先发电机组按一定比例实施优先发电。建立健全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根据供需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外购外送、火电开机方式、水库电站蓄放水等方案,确保全省电力电量平衡。全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总体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17-2019年)预计放开发用电计划700亿千瓦时左右;第二阶段(2020-2023年)预计放开1300亿千瓦时;第三阶段(2024年以后)预计放开到全省优先购电范围以外的用户,并逐步实施现货交易。

四、着力市场主体培育,建立规范的市场化交易体系。

降低现有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量政策电力交易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让更多电力用户能参与市场交易。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售电公司,积极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截至今年7月,全省电力交易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558家,其中用户1270家,发电企业288家。300家售电公司完成工商注册,21家售电企业预计8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和自律自治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启动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和市场征信体系建设,构建规范的市场化交易体系。

五、着力常态化电力交易,市场交易规模逐步提升。

开展月度交易和周交易,按月、按周定期组织交易,固化交易频次,缩短交易周期,及时响应市场主体需求变化。探索创新交易方式,首创“复式竞价撮合交易”方式,引入可视化技术,开放远程展示页面,实现市场交易实时展示,满足市场多元需求。2016年全省交易电量达到452亿千瓦时,2017年1-6月已交易电量370亿千瓦时,预计全年交易电量将突破600亿千瓦时。

六、着力完善政策措施,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对直购电、藏区留存电量和丰水期富余电量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2016年通过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100亿元左右。2017年提出并实施了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全年有望降低社会用电成本100亿元以上,为实体经济释放更多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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