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协会工作站2020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协会工作站将开展2020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初级职称认定条件分为“基本资历”和“专业能力”两部分
(一)基本资历
认定助理工程师,须具备理工类专业学历,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二)专业能力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报名)阶段
申报者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站(www.cphr.com.cn),进入“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认定专栏”进行网上申报。
1.网上注册。申报者进入“个人用户申报入口”点击“立即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设置个人登录密码。网上注册时限为2021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区域电力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北京市电力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2.信息填报。申报者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照“认定专栏”信息填报页面所提示的各项要求正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按照系统提示,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再交纳报名费。
3.数据提交。在数据填报无误后,申报者通过“提交数据至申报单位”功能将数据提交至申报者所属协会工作站(申报单位)。
4.准备初审材料,送审。申报者提交数据后,应在“认定专栏”中打印《职称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2份、《申报职称公示表》和《材料清单》各1份,连同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合并装入档案袋,并将材料清单贴在档案袋上,形成全套纸质材料。申报者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原件报送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审核阶段
1.申报者存档单位审核
由存档单位对申报者基本情况(《认定表》中表1、表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认定表》表9“存档单位或协会工作站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2.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
申报者将经存档单位审核盖章的《认定表》连同《公示表》和《材料清单》以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者自行撰写,无固定模板)1份,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本人所在单位审查。
所在单位确认申报者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具备“基本资历”后,在复印件加盖审查章后将原件退还申报者,并在《认定表》表10“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公示表》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装入贴有《材料清单》的档案袋并于2021年6月4日前报送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3.协会工作站审核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收到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对照申报者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数据与申报材料一致并具备“基本资历”后,在《认定表》表11“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将《认定表》第6页(表9-11)彩色扫描后于2021年6月25日之前,通过“上传单位审核意见扫描件”功能上传至系统完成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者数据提交至国网人才中心,纸质材料由协会工作站留存备查。
申报者应于7月20日后登录“认定专栏”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申报者按照系统提示在7月26日前通过支付宝或农业银行平台网上支付评审费。
(三)评审认定阶段
评审工作拟于8月中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四)结果公示阶段
评审工作结束后,国网人才中心将于“认定专栏”中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国网人才中心将取消申报者当年度的考核认定结果,并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五)正式发文认定阶段
国网人才中心将以函告的形式将职称考核认定结果通知到协会工作站,并为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资格的申报者制作《职称证书》。
四、费用标准
1.报名费及资料审核费。申报同一专业、同一级别职称按一次性收取。由协会工作站线下收取,汇总后统一汇款至国网人才中心账户。经审核未达到提交认定委员会评审资格(不具备基本资历)和经认定委员会评审未通过人员,报名费自动转入下一年度。
收取标准:报名费300元/人。申报人于2021年6月4日前通过现金形式交协会工作站
2.评审会议费。由申报者通过报名系统网上交纳。评审费在申报认定初级职称中,只要向认定委员会提交认定即向申报者收取一次。收取标准:100/人·次。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职称评定工作面向协会会员单位开展,不接受非会员单位申报。
2.申报者需提交“个人诚信申明”,对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国网系统职称证书在华北各地市适用范围不等,请申报人视需求情况自愿申报。
4.各单位对职称评审政策有指导需求的,协会可根据需求组织专项培训。
六、联系方式
1.协会工作站联系人:
杨爱书010-83670369 柳岩010-83670372
协会地址:北京市科兴路3号北楼5层
2.考核认定专栏(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3336852/56224109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