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能力突出、技术过硬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 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会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二 培训形式
线上学习培训。学员完成缴费报名后收到开课通知,即可手机下载“京电通APP”,在线完成相应年度各专业课程学习,学习完成后由我会颁发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书,证书可在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询。另我会可根据申报单位需求开展定制化服务。
三 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申报国网职称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且必修公需课目不少于10学时、必修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申报初级职称需补充一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补充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 培训时间 五 培训费用 六 其他事项 本培训本着自愿原则,费用缴纳后将汇款凭证和学时补充申请表发送至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邮箱。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咨询以下电话。 联 系 人: 杨老师、王老师、柳老师 联系电话 :010-83670820 010-83670369 010-83670372 17600520486 邮 箱 :dlxhzcsb@163.com 附件下载链接: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补充申请表.doc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