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三计”拆招清洁能源三弃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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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三计”拆招清洁能源三弃

时间:2018-03-22 | 栏目:行业新闻 | 点击:

立于新时代起势的潮头瞩望去程,绿色与洁净的潮流势不可挡,转型与升级的呼唤清晰响亮。在持续几年的迅猛发展之后,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已经走到了一个历史转折点:一方面是在大气污染和减排目标压力下,清洁能源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从替补逐渐走向替代能源,市场消纳压力更趋严峻。

事实上,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清洁能源发展问题持续成为讨论焦点。保障清洁能源消纳和送出、加快电网通道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些两会热点的背后,是对清洁能源“三弃”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是对人民大众呼唤天蓝、地绿、水净美好环境的迫切需求的回应。今年两会上,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认为,长远来看要根治“弃风、弃光、弃水”,实现我国清洁能源高比例消纳和大规模发展,需要发电侧、用电侧和电网侧三大环节同时发力。

 

尽快解决新能源补贴欠费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重大任务部署,为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2017年工作成就时指出,过去一年“优化能源结构,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

数据是最有力的见证,过去一年,我国以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据总发电量30.2%的比重讲述着能源结构优化的提速,也以稳居世界第一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展示了清洁能源是如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绿色引擎。

业界认为,过去一年,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使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有了较大幅度的缓解,但是离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好改的都改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来自能源电力行业的代表委员坦言,2017年采取的主要是能马上见效且比较容易实施的措施,而今后解决问题的难度会不断加大,还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才能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的问题。

事实上,清洁能源“三弃”是技术问题,也是经济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温枢刚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建议有效解决新能源补贴欠费问题。据他透露,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1000亿元。华电集团2017年新能源企业可再生能源补贴欠费累计达89亿元。部分企业实际上处于有利润无现金状态,资金链濒临断裂风险。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现象,对企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带来了巨大不利影响。他建议,尽快调整和建立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价格及补贴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保障,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配套税收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张传卫带来了“关于丰富新能源服务新时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等多个建议。他表示,新时代的发展规则应该是以人民为中心,要加快新能源建设步伐,让新能源普惠更多老百姓,有力助推振兴乡村战略,满足人们新时代的新需求。建议把海上风电开发列入国家重大战略,在珠江西岸打造世界级最大的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大量清洁能源需求。

 

需电源、负荷、电网同时发力

 

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到的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长远来看要根治 “弃风弃光”,实现我国新能源高比例消纳和大规模发展,需要电源、负荷、电网三大环节同时发力。电源侧要充分发挥存量火电机组调节能力,同时建设抽水蓄能、燃气发电等灵活调节电源;负荷侧要实施需求侧响应,推广新能源供热、制氢等多样化利用方式,推进电能替代,积极拓展本地消纳市场;电网侧要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加快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打通制约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的输送瓶颈。

“在能源消费侧,要全力服务冬季清洁取暖,结合实际扩大‘煤改电’实施范围,积极开展‘光伏+电采暖’模式研究;在精密冶炼、港口岸电、绿色交通等领域实施电能替代,加快城市和县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清洁电替代化石能源消费。”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潘敬东告诉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石玉东建议,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于大电网、构建大市场,完善市场运营规则,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

“近年来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迅速,但在开发、并网、交易等环节还存在众多瓶颈。”全国人大代表、远景能源创始人兼CEO张雷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优化分布式能源市场交易细则,允许用户同时参与全电量交易与分布式交易,鼓励优化使用分布式清洁能源。推动分布式交易试点广泛落地,鼓励分布式能源参与市场竞争。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钢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除应明确考核主体义务外,还需要配套有法律约束力的惩罚、奖励机制,以依法依制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留出足够的发展消纳空间。同时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运行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监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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