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能源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委托制定电力施工机具设备有关标准的函》通知要求,机具设备是企业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一项重要条件。为进一步使华北区域所设置的设备标准更加清晰和具有可操作性,华北能源监管局委托北京电力工程协会牵头,天津、河北、内蒙古三家协会配合制定华北区域电力施工机具设备有关标准。
我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标准完成步骤计划和具体完成时间。并于2015年1月16日组织天津、河北、内蒙古三家协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研讨电力施工机具设备标准制定过程的分工与协作。北京、天津、河北和内蒙古电力工程协会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