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09 | 栏目:行业新闻 | 点击:次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总体部署,华北电监局拟于8月份开展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并于近日印发了《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华北电监安全〔2013〕185号)。
本次督查将以华北电监局主管局领导为督查组组长,并由华北电监局安全监管处和各业务办分别牵头,邀请有经验的电力安全专家参加,组成四个督查小组,主要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华北区域内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持续督导、督查。
督查工作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要求,以“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健、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为工作原则,重点突出隐患排查、生产现场(含基建)、班组管理、危险区域(氨区、氢站等)、迎峰度夏、灰场大坝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督查中发现的对重大隐患,华北电监局将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