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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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08 | 栏目:培训通知 |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避免在电力设施周围作业时引发事故,造成停电、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首都电力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有关文书的通知》(京管发〔2021〕7号)精神,我会将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所有单位相关人员。

参加培训人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等。

培训组织

培训工作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导,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协助。

培训形式

网上学习培训。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会员企业通过登录“京电通app”,组织本企业人员在线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相应课程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出具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材料

报名成功后请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内);

2.证书用1寸彩照2张,底色不限;

3.培训登记表单位盖章,个人申请本人签字(样表见附件2)。 

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版与照片电子版及缴费银行回单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邮寄纸质版至行业协会。

邮箱:bjdlxh@vip.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3号院内北楼五层506室。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400元/人,以上费用主要用于课件制作、师资聘用、证书发放等。

收款人单位名称: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收款人账号:110061242018010133940


其他事项

本培训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学习。根据国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职称认定前1年和评定前3年的继续教育年度总学时不达标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专业科目每年不得少于60学时。协会员员单位人员参加本培训,可换算为职称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学时。

咨询电话:柳老师010-83670372    杨老师010-83670369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北京市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培训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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