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6 | 栏目:行业新闻 | 点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23〕18号)、《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防汛抢险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23〕2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电力行业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强大力量和实际行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毫不松懈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电力企业要压实各层级、各部门防汛抗旱责任,理顺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标准,并加强对所属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各派出机构、各省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将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四不两直”检查,严肃处理责任不落实、准备不充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扎实做好准备。各电力企业要做足防汛抗旱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抓住主汛期到来前的窗口期,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问题整改闭环;抓紧修订完善预案方案,针对极端暴雨、超标洪水、突发山洪、城市内涝等灾害险情,细化完善应对措施,强化预案衔接和实战演练,着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备足备好应急人员队伍和抢险物资装备,确保需要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四、全力抢险救灾。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水利、气象、应急、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密切掌握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情况,加强灾害险情会商,精准研判汛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协调联动,落实防范措施,提升应对异常气象、洪水、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遇有险情,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坚决将人的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影响的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加强安全防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的风险性、特殊性和复杂性,深刻吸取福建省龙岩市4名基层干部进村巡查时因桥梁坍塌落水失联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基层一线和防汛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按要求配备救生装备和安全护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要科学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加强抢险过程风险管控,严防发生次生事故,有效保障抢险人员安全。

  六、统筹防汛抗旱。各单位要统筹防汛和抗旱,坚持两手抓,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情景预想,落实有效措施,注意防范旱涝急转可能造成的水位陡涨、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风险。水电站在严格执行汛期调度纪律的同时,可根据电站实际情况和蓄水来水情况,及时向调度部门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拦洪削峰、兴利发电、农田灌溉及城乡用水保障等作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5月19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