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企业开展后续监管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出6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方式对其承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开展事后监管。
附件:开展后续监管企业名单
注:
1.请以上单位及时在系统“我的信息”栏目中完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
2.按照要求准备申报许可证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
3.公告起1个月内联系我局完成材料审查(联系电话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
华北能源监管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