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31 | 栏目:行业新闻 | 点击:次
华北能源监管局“四项措施”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许可常态化后续监管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对企业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核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华北能源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资质许可后续监管工作。
一是明确后续监管企业范围。决定将辖区发、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2021年以来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延续企业全部纳入后续监管范围。
二是明确后续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资质处、业务办负责各自审核企业的事后监管。
三是明确以信用等级为基础的抽查比例。抽查比例和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发证前核查,核查100%全覆盖;守信企业采取证后核查,按照20%比例对企业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四是明确名单抽取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在许可审批会现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方式,许可委员会全体参会人员见证并签字,抽取企业名单在我局官网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等多种形式开展核查工作,对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