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福建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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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福建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

时间:2019-12-09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关于注销福建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请示》(坝监安监〔2019〕8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福建峡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38万千瓦,属于小水电。经对福建华电闽兴水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的函》(闽兴生〔2019〕91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同意注销峡阳水电站大坝在国家能源局大坝中心安全注册的批复》(闽华电安〔2019〕490号)、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同意福建华电闽兴水电有限公司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闽监能函〔2019〕102号)等进行审查,并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综安全〔2016〕154号),同意注销福建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

二、请你中心依规办理福建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注销手续,并及时将注销情况书面告知大坝运行单位、主管单位、福建能源监管办和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自福建峡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我局不再承担该大坝的安全监管责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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