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4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华北能源监管局对2014年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审议,对11件因职责调整、机制变化等原因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1. 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实施办法 (华北电监发〔2005〕15号)
2.关于加强华北区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华北电监安全〔2006〕20号)
3.关于做好华北区域电力可靠性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华北电监安全〔2007〕55号)
4.关于印发《华北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证续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2008〕10号)
5.关于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函〔2010〕97号)
6.关于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管理保障首都电网供用电安全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2011〕1号)
7.关于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管理保障内蒙古西部电网供用电安全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2011〕65号)
8.关于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管理保障供用电安全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2011〕98号)
9.关于印发《华北地区电力用户进网作业电工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2012〕194号)
10.华北电监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办理流程的通知(华北电监资质〔2012〕155号)
11.关于印发《华北电监局电力监管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华北电监稽查〔2010〕82号)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9年第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