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19年“核电海外开发及核能合作履约经费”课题申报公告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动态 >

国家能源局2019年“核电海外开发及核能合作履约经费”课题申报公告

时间:2019-07-19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

根据核能国际合作工作需要,为推动核电“走出去”工作,依据财政部和我局有关规定,拟开展2019年度“核电海外开发及核能合作履约经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圆满履行研究任务能力,在近5年内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申报人应具备课题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课题工作基本要求

课题工作内容要对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课题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资助,工作成果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课题工作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请选择可在8月5日前送达的邮递方式,晚到恕不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国家能源局核能国际合作项目任务申报书》,提出课题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绩效目标、经费预算及测算说明、主要参与人员情况等。

3、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随同申报主体与申报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hediansi@163.com,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核电司010-68555876,68555874。

二、课题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

三、课题执行时间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二)我局将在8月发布入选公告,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寄出或发邮件后,可与联系人确认。

(二)关于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1:2019年核能国际合作课题任务要求

    附件2:项目任务申报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