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8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2018年12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持平。
12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12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 12月3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1名潜水作业员在昌江核电2号机组前池进行清淤作业时,因水下暗流突然被冲向1号前池方向,安全绳断裂失控,作业人员溺水,造成1人死亡。
2. 12月13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单位,其劳务分包单位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6号炉1号空预器冷端烟气侧内部施工时,施工组长对空预器进行手动盘车,挤压到进行卫生清理的1名作业人员头部,造成1人死亡。
3. 12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外包单位江苏佳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烟囱内筒防腐施工过程中,1名施工人员未将安全带挂在牢固安全位置,在踩踏引风机房顶时因外护板开裂坠落,造成1人死亡。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