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5 | 栏目:信息指南 | 点击: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华北能源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加强服务,扎实推进区域内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华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的调研组,赴辖区内各省(区、市)开展试点项目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了解了各增量配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业主情况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重点听取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请等重要环节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向企业宣贯最新改革政策及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立了与辖区内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委、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重点就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服务,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核发。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将企业“走过来”变成工作人员“走出去”,加强上门服务,现场宣讲许可证申请简化事项,指导企业许可证申报。缩短申报材料审核时限,增加许可审批会议频次,确保成熟一家核发一家。
截至目前,华北能源监管局已向2家满足条件的企业核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经审核,另有3家基本满足条件,我局正加快许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