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解读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指导意见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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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解读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指导意见

时间:2018-11-01 | 栏目:信息指南 | 点击:

日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张扬民在新闻发布会上,对9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进行解读。张扬民指出,《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网络安全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提升电力行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筑牢坚强网络安全防御体系,防范和遏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电力企业是网络安全责任主体,要求将网络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厘清界面,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要求企业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及监督机制,设置相应岗位,加快各级网络安全专业人员配备,重点企业、机构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

《意见》突出了安全可控的技术路线在保障网络安全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坚持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加速推进核心技术攻坚与应用,做好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保障等3条意见。

张扬民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电力行业必须抓紧突破网络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制度创新,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二是坚持集中力量攻克核心技术,加快推进专用系统与装备、通用软硬件产品安全可控替代及应用;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四是坚持实施标准化战略,掌握话语权;五是坚持实施人才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网络安全,集中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网络安全领军人才,建立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人才专家库。

机制创新是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意见》从产业发展机制、军民融合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国际交流合作机制4个方面提出5条意见,强调多方共同发力,促进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等各个环节的衔接和融合,形成有利于产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新机制,从而真正释放创新活力、释放产业发展主体活力,推动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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