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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海南省近日印发了《海南省电力直接交易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的准入条件、偏差考核等做出了规定。根据规定,直接交易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依托公用电网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当年直接交易电量约占上一年度全省工商业销售电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