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2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通知》提出,2018年将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措施,继续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清理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由各市政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确保企业用户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其中规划施工报建时间压减至30天以内。对具备电力承装资质的企业所承建的电力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均应无歧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
《通知》还就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用地成本、社会保险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