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企业参与市场交易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动态 > 政策法规 >

山西: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企业参与市场交易

时间:2018-06-19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

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引导和促进山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参与电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他电源、电力用户互动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

根据实施方案,山西省将在煤改电试点领域,推进风电(政府定价利用小时以外电量)与电采暖用户通过挂牌交易等方式开展电力交易(可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打包代理参加),降低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同时促进低谷风电的消纳。山西省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在每年制定电力交易工作方案时,具体安排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煤改电用电市场交易。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工业领域煤改电、电能替代新增用户开展市场交易。

同时,山西省还将引导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辅助服务补偿交易。逐步推进建立辅助服务交易市场,可再生能源电力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向为其提供调峰服务的煤电机组进行利益补偿,激发山西省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提升调峰能力,促进冬季供热期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和电力平衡。同时,探索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交易。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电储能技术的成熟,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山西省现货交易试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