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4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2018年3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3月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2起,同比起数增加2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起数减少3起。
3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 3月13日,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生高坠事故。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组织进行2号锅炉炉内防磨检查,炉内平台上升至检查位置开始检查,平台副梁变形、倾斜,作业人员滑落至下方检修平台,造成该公司1人死亡。
2. 3月17日,四川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桐子林水电站发生死亡事故。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进行尾水导墙施工钻孔作业,用履带吊旋转作业进行出渣时,配重块挤压经过的作业人员身体,造成该设计院1人死亡。(注:3月20日接到事故报告,迟报3天)
电力设备事故
1. 3月17日,郴州湘水天塘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风机发生倒塔事故。塔筒折成3段,风机机组设备落在平台上、受损,基础环和塔筒完全脱节。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2. 3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脱硫吸收塔发生火灾。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880万元。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
电力安全监管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