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0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4月18日,为进一步落实局党组“加强安全处与业务办之间的协调配合,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共同做好区域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按照2018年第一次安全监管工作例会中提出的要求,安全处会同各业务办召开第二次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开展安全监管人员电力安全执法知识培训,并研究天津“3·1”人身伤亡事故“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会议宣讲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研究了行政执法检查中的注意事项。并逐条介绍了在局原有“三项清单”中安全部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华北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草稿)》。最后,参会人员集体学习讨论了天津“3·1”人身伤亡事故“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并确定了4月19日、20日检查中的分工安排,强化了检查人员的责任意识,要求以检代练、以学促检,强化安全监管“铁的制度、铁的检查、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