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1 | 栏目:信用动态 | 点击:次
1月30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52家成员单位,包括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安全司等12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18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中电联、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等8家能源行业协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12家能源行业主要市场主体,在京参加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培训会,标志着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全面落实,进入全行业共同参与阶段。
会上,资质中心陈静副主任进一步强调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基础作用,中心业务一处处长张燕秦向成员单位介绍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各方面建设开展情况。培训会重点讲解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使用,及数据归集接口使用的情况。陈静副主任强调数据归集工作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开展,日常数据归集工作和历史数据归集全面常态运行,各成员单位要提高重视,全面响应落实《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和《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做到信用信息归集及时准确,应归尽归。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历经2016年至今,信用体系各方面建设成果丰硕,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为起点,先后制定《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等信用体系配套文件,并将规范文件、信用数据、归集方案细化分解,组织落实,开发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能源”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完成从理论纲领到制度规范,再到实际应用的转化过程。
以此次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为里程碑,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国家能源局牵头,成员单位共建共用的新阶段,通过规范归集和使用信用信息,充分发挥数据整合的作用,将进一步支持事中事后监管和政府的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社会联合奖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