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4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文件
华北监能市场〔2018〕20号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费结算信息工作的通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网厂结算行为公平、公正,及时掌握可再生能源补贴落实情况,请你单位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做好电费结算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7〕299号)要求,继续报送2017年度电费结算及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收支有关信息。
请有关电网企业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报我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1月17日
(联系电话:010-5196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