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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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8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

华北监能安全〔2017〕665号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7〕112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132号),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电力可靠供应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有关电力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思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警钟长鸣,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安全监测预警,做好“两节”期间运行方式安排,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优化调整运行方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电网运检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缺陷和异常情况,防止导线舞动、闪落、外力破坏等引发电力安全事故。针对部分地区电采暖用户集中、节日用电负荷攀升的特点,有关供电企业要加强相关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严防设备故障导致群众采暖受到影响。有关发电企业要坚决服从电网调度指挥,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做好充足的煤炭储备,共同保障“两节”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和地方政府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分析排查设备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设备运行维护,强化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进行闭环整改。要针对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引发火灾的特点,重点对度冬设备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检查,严格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满足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安全用电需要。

三、严格停复工管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

有关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方要切实落实国家能源局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会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等行为发生。各单位要严格“两节”停复工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两节”期间施工安全。停工期间要加强工地的看护守卫,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在控。复工前要开展全面、系统的复工安全检查,严格履行复工程序,严防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警,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业地方应急预案的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应急准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针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要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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