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0 | 栏目:协会新闻 | 点击:次
11月12日,全国电力工程企业协会第四届联谊会在济南胜利召开。来自江西、山东、广东、福建、浙江、河南、江苏、湖南、黑龙江等共20个地区电力工程企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共计64人参加本次联谊会。会议由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秘书长徐震主持。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主任潘跃龙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山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徐建国、山东电监办专员郑玉平也一同到会祝贺并讲话。
本届联谊会以“和谐进步,共创辉煌,努力把协会平台做大做强”为主题,来自全国20个省的电力工程企业协会围绕如何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让协会在企业、市场和政府之间发挥突出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上,潘跃龙充分肯定了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各协会在服务企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及公平竞争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企业、市场和政府之间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潘跃龙对各协会下一步发展提出建议:一是顺应改革潮流,正确把握定位。要规范自律,正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要发挥参谋作用,搭建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二要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为会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大服务力度,满足会员合理需求;增强约束力,提升行业公信力。三是发挥年会平台功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协会积极构建“自我约束、行业监督”的自律机制,按各地实际制定行规行约,做到有约可依,通过年会的定时召开,各协会取长补短,共谋发展。
各协会还就“协会能否帮助企业开展异地施工备案工作;如何为民营企业所属人员解决职称评定问题;是否需要建立全国的电力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如何形成国家级电力工程企业行规行业约”等重要议题发表各自看法和建议。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介绍了第三届联谊会以来的发展成就和经验,福建、广东、河南、贵州、湖南等省协会也分别介绍了各省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特色。
会上还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力工程企业协会自律公约》,并举行了《全国电力工程企业协会自律公约》的签约仪式,各协会代表纷纷上台签约,会场中不时传出阵阵掌声,在场的记者用闪光灯记录下这一幕幕神圣的时刻,把会议推向高潮。最后,各协会确定全国电力工程企业协会联谊会第五届年会于2014年在浙江召开,第四届年会全国电力工程企业协会联谊会在热烈而庄重的气氛中圆满落下帷幕。
北京电力工程协会通过本次会议,加强了与全国同行业兄弟协会的交流与学习,吸取了宝贵的经验,为协会的发展拓展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在未来工作中协会秘书处将会在会员服务和桥梁纽带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为行业发展的明天创建良好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