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约谈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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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约谈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7-09-22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

为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2017年9月2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就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海电厂)“9·8”人身死亡事故,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听取其对事故发生、调查处理等情况的汇报,并提出监管要求。

2017年9月8日,京海电厂外委检修单位河南省盛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1机组检修期间,因清理锅炉原煤仓帖壁积煤,积煤坍塌造成1人死亡。

京海电厂汇报了事故发生经过、初步原因分析、善后处理和事故暴露的问题,及制定实施的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华北能源监管局内蒙办负责同志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要继续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要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举一反三,做好人员教育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善后处理工作。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细致地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控,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等现象的存在。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要纳入本厂,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不折不扣地开展。四是要做好党的十九大保电工作。要以强责任、保安全、促和谐为重任,确保敏感时段、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京海电厂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重新梳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等方面的安全管控,不回避、不掩盖问题,努力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事故后续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负责任人进行处理,坚决做好后续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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