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5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为落实《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等文件精神,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督导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电业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
督导组先后河北、内蒙古了解电网运行情况及并网发电机组有关情况,听取了两家电力公司负责同志关于电网运行和落实发电业务许可制度工作情况的汇报;分别与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部分未取证发电企业座谈,听取发电企业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资质中心主任苑舜同志指出,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是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化解防范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重要措施,相关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无证发电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要求积极整改,完善许可条件,尽快实现持证经营,整改完成前不得发电上网;电网企业要配合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发电企业持证情况的核实和监督,不得与无证发电企业进行电量交易,发电机组因迎峰度夏保障电网安全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应急并网运行的,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做好相应方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违规机组的清理工作,尽快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机组要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有序淘汰。各有关发电企业要认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强电网灵活性和弹性,避免对个别电源点的依赖,为电力体制改革做好技术保障。
今年以来,华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情况摸底、集中政策宣贯、现场咨询受理、下发整改通知、增加召开许可审批会频次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区域内发电企业无证并网运行问题整改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截至7月底,河北南部区域内未取证发电企业数量已由2016年底的81家降至23家;内蒙古区域内未取证发电企业数量已由2016年底的235家降至19家。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按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许可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保障电力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