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8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17年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督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电力保障准备工作,督查电力企业做好汛期和下半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电力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华北能源监管局于近期联合印发《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内蒙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华北监能办〔2017〕414 号),全面部署开展2017年蒙西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本次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首次由华北能源监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联合开展。现场检查由华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和华北能源监管局有关处室及专家组成检查组,计划用2周时间对内蒙古电力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局和5家发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十九大保电工作准备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鄂尔多斯地区电力企业“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电力保障准备工作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将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多的电力企业将印发《监管整改通知书》;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安全大检查开展不力的企业除下发整改通知书外,还将采取监管约谈等措施;存在威胁系统安全、人身安全问题的将立即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坚决督促整改。本次现场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工作完成后向国家能源局报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华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检查,制订了《华北区域2017年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宣传引导、严肃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确保把现场检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