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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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

时间:2018-06-12 | 栏目:行业新闻 | 点击:

6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行业内引发热议。

6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连续5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截至2017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截至20184月底,装机已超过1.4亿千瓦。

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光伏发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截至2017年底,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总计达到1127亿元,其中光伏补贴缺口455亿元(占比约40%),且呈逐年扩大趋势。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张,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高速增长的刺激下,光伏制造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光伏制造产能过剩问题、产品和电站建设质量问题也有显现。

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这是光伏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于缓解财政补贴压力。财政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是当前制约光伏发展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明确规定,光电发展规模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相协调。适当调低需要补贴的新增建设规模,将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从长远讲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

二是有利于解决消纳问题。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弃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但还没有彻底解决,不仅西部地区光伏消纳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而且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增加,也给东部一些地区配网安全运行带来了新问题。通过调整发展节奏,有助于解决光伏消纳问题,减少弃光。

三是有利于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随着光伏发电补贴强度下降,将倒逼企业练内功、强体质,从依靠国家政策向到更多的依靠市场转变,减少补贴依赖,促使企业通过降本增效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技术进步,遏制企业非理性扩张,促进行业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进一步巩固光伏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培育一批世界级光伏制造领军企业。

四是有利于促进地方降低非技术成本,改善营商环境。补贴下调之后,为保证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性,一方面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和地方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降低非技术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支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光伏发电是绿色清洁的能源,符合能源转型发展方向,在能源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共同责任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与业内单位一起,加强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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