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1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将2017年定为“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并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核电安全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为全国现有在运在建核电机组,包括13个核电基地、56台机组。检查过程分为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监督检查和行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文件查阅、座谈交流、现场检查、随机演习、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在集团总部及下属核电厂进行。
运行机组的检查内容以抓管理为重点,主要针对核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部电源可靠性管理、应急柴油发电机可靠性管理、消防能力建设、安全审查及改进情况落实、应急管理体系及响应能力建设等12个方面、230项条目进行检查。在建机组的检查重点在于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主要针对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调试管理和生产准备、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建造事件等9个方面、69项条目进行检查。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部门监督检查环节,并已完成昌江、大亚湾、红沿河等5个核电基地的检查工作。就目前检查情况看,整个核电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安全生产在控可控。按照检查计划,秦山、宁德、海阳、石岛湾等8个核电基地的督查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