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的通知_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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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1 | 栏目:职称评审 |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填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能力突出、技术过硬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21〕70号、《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的通知》(国网人才〔2023〕13号)等要求,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

拟今年申报职称认定和评审的各类人员

二、学时要求及折算标准

1. 每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且必修公需课目不少于10学时、必修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部分专业科目学时可通过其它形式折算获得,折算标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执行(见附件1)。

2.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职称认定前1年和评审前3年的继续教育年度总学时不达标的,不得申报。

三、填报方式

通过网址:http://www.cphr.com.cn右侧栏目中“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填报

四、工作安排

填报工作包括个人填报、协会职称工作站审核、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复核个阶段。

(一)个人填报

外网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phr.com.cn),进入“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专栏,注册登录后进行基础信息核对及维护,填报继续教育学时(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个人可在系统中预查询本人各年度学时折算结果,三年预查询结果均达标后方可提交。有学时补充需求的可向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提交学时补充申请表(见附件3),于42日前报至协会邮箱 dlxhzcsb@163.com 

个人填报时2023年3月31日至416日。

(二)协会工作站审核

协会工作站通过系统审核申报人员相应数据。重点审核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佐证材料扫描件是否齐全、规范、图片清晰。逐一审核完成后,将学时认定汇总表盖章,并通过系统提交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审核。协会审核时2023年417日至4月28日。

(三)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复核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对申报人员数据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年度学时折算认证,对发生材料造假、审核不严、伪造记录等问题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时,应严格按标准填报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咨询电话:杨老师 010-83670369

柳老师 010-83670372

技术咨询:010-63378682、63386832、57130477。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2.外网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补充申请表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doc

附件2外网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x

课时补充申请表.doc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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